添加日期:2018年3月9日 阅读:1721
3月6日,天津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的实施意见,对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单独管理,单独监测药占比,单独安排资金保障,不占用医院预算额度,实行“定医院、定医师、定病种”专项管理。
这意味着天津对国家谈判药品的管理提供了另一种解决思路,即不纳入医院正常的药占比考核而是单独监测,不是不管而是单独管理,并且*为重要的是不占用医院预算,这下,医生的处方可以稍稍有些松绑了!
药占比是公立医院的重要考核指标,国家要求在2017年内实现药占比控制在30%左右,药占比从2015年之前普遍的45%,要在年内实现30%的目标,医院有很大的压力。在此压力下,公立医院对于药品使用变得非常谨慎,从而对药品销量形成一定的影响。
如果医院对国家谈判药品单独核算不进行药占比考核的话,临床用药少了一层束缚,激发处方形成,从而提升更大的销量。对于3个国家谈判品种来说,是一个好消息。
早在2017年4月19日据重庆市卫计委发布文件《关于不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药占比统计的通知》显示,该市卫计委计划在2016-2017年药品采购周期内,对国家谈判药品(替诺福韦酯、埃克替尼、吉非替尼)暂实行单独核算,各医疗机构统计、填报药占比指标时不计算此3个药品。
继重庆之后,安徽省卫计委于2017年11月15日发布《关于加强药品采购使用管理的通知》明确指出国家谈判药品不纳入药占比。
几乎在同一时间,广东省卫计委也“加急”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控费的通知》,在严控药品费用、强调药占比考核的同时,将国家谈判药品与中药饮片一道排除在药占比计算公式中(药占比=医院药品收入(不含中药饮片收入、国家谈判药品 收入)/医疗总收入×** )。
此次天津将对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单独管理,单独监测药占比,单独安排资金保障,不占用医院预算额度,实行“定医院、定医师、定病种”专项管理。这意味着国家谈判药品在控费加剧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特殊身份,天津的管理更加具体而明确。
顺着这个思路,药占比公式的分子上,恐怕还得添加其他药品:如急短缺药品、国家储备药品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的药品等等。
之前由重庆、安徽、广东政策明示在先,浙江也将大病医保谈判品种不纳入药占比,看来,这项政策正获得各省的默许并陆续执行。
以下是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的实施意见》
加强医院药品供应保障
根据医院级别、专科特色、服务能力等,精准确定药品使用指标,将考核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,管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。坚持医保基金总额管理,适时调整医疗机构间医保额度,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。
对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单独管理,单独监测药占比,单独安排资金保障,不占用医院预算额度,实行“定医院、定医师、定病种”专项管理。
严厉打击各种倒药行为
加强对零售药店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,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药品行为,查处经营、使用假劣药品。
研发启动药品监管码追溯系统,通过药品监管码关联医师处方、患者信息、医保卡和药品信息,实现可查倒追。
监管“异常药品”
2018年将继续深入推进公立医院合理用药量化分级管理,按季度分析药品使用情况,筛选确定“异常使用品种目录”,结合药品使用情况对医院进行等级评定,对应实施约谈和惩戒。逐步将药学服务纳入临床路径管理。
加强门诊特定疾病精细化管理
严控增量,强化门特鉴定管理,建立鉴定医院、医师名录和评估考核机制,实行“一次鉴定、终生负责”责任倒查机制。改革付费方式,做好糖尿病、肾透析(腹膜透析)等病种按人头付费工作。
全面加强医疗费用审核
升级改造医保智能审核系统,对重复开药、超量开药、超禁忌症使用、重复开具诊疗项目等发生的医疗费用预警拦截。全面推行医疗费用实时上传,规范临床路径和住院病案首页管理。
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
建立监管联席会议机制,及时通报信息,加强部门协调联动,强化行刑衔接。落实“谁付费谁监管”,推进“互联网+视频监控”应用,在线实时监控就医诊疗行为,实行重点提醒、疑似约谈、违规查处。
探索药品供应保障新模式
积极探索建立区域药房、“云药房”,保障基层药品供应。提高基层医疗资源使用效率,优化签约服务内涵,对于慢性病长期用药患者,试行集中配送、远程用药指导。
推行门诊用药拆零使用
依法依规创新管理,探索在三级医院推行门特药品拆零使用模式。由卫生计生、人力社保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确定试点品种,联合明确管理规范,统一拆零标准,制定标识,保证用药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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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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